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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捕鱼人变身护渔员
类别:鱼乐新闻|   来源: 检察日报 |   时间: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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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在湖南省浏阳市检察院、公安局和渔政部门的共同监督下,犯罪嫌疑人毛某将自己购买的近千尾鱼苗放养在浏阳河内。为什么会出现犯罪嫌疑人放养鱼苗的情景呢?这还得从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说起。

近日,在湖南省浏阳市检察院、公安局和渔政部门的共同监督下,犯罪嫌疑人毛某将自己购买的近千尾鱼苗放养在浏阳河内。为什么会出现犯罪嫌疑人放养鱼苗的情景呢?这还得从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说起。


3月13日晚,毛某某和儿子毛某驾驶自制船只,携带蓄电池、逆变器等电鱼设备,在浏阳河达浒镇麻洲社区河段非法电鱼,直至次日凌晨1点被渔政执法人员查获。其行为属于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电击方法捕鱼,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获知线索后,浏阳市检察院立即启动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根据该院与浏阳市畜牧局、公安局联合签发的《关于建立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主动介入,指派办案骨干赶赴现场,指导渔政执法部门调查取证,收集固定好现场物证等关键证据,并建议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了解到毛某系偶尔参与,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好,承办检察官认为如果他能自愿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补偿的责任,可以对其从轻处理。经过释法说理后,毛某自愿出具了生态环境修复承诺书,承诺购买鱼苗在浏阳河放养。毛某还自愿担任巡逻员、宣传员,从“捕鱼人”变身“护渔员”,主动劝阻他人的非法捕鱼行为。

目前,该院依法对毛某某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建议公安机关对毛某取保候审,同时督促其出资购买了鱼苗予以放养,以实际行动修复浏阳河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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