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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15日内放流区域禁止垂钓
类别:鱼乐新闻|   来源: 洛阳日报 |   时间:2016/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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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陆浑水库增殖放流现场记者赵佳摄昨日,2016年洛阳市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正式启动,活动将持续至16日。其间,在陆浑水库、小浪底水库、洛河(市区段)等3处自然水域,我市将分批投放优质水生生物共计130万...

陆浑水库增殖放流现场 记者 赵佳 摄

昨日,2016年洛阳市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正式启动,活动将持续至16日。其间,在陆浑水库、小浪底水库、洛河(市区段)等3处自然水域,我市将分批投放优质水生生物共计130万尾。

洛阳市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站站长熊元超介绍,增殖放流是以人工方式向江河、湖泊等公共水域放流水生生物苗种的活动。今年,我市将在3个地点分批进行,分别是伊河上游嵩县陆浑水库、小浪底水库和洛河(市区段),计划投放130万尾水生生物,其中花鲢、白鲢各50万尾,草鱼20万尾,黄河泥鳅10万尾。

据悉,洛阳市农业部门自2006年以来,共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10次,累计向黄河、洛河、伊河等自然水域投放各类鱼苗5000万尾。

另外,记者从市农业部门了解到,洛阳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以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鱼类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促进我市渔业可持续发展。

昨起,市、县两级渔政部门已开始加强对此次放流资源的保护和管理,15日内不准在放流区域开展垂钓等。近期,渔政执法人员将在增殖放流区域全天候巡查,并将根据规定,对进行垂钓、捕鱼等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警告、没收渔获物渔具等;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加强清理增殖放流区域内的有害渔具等。如果市民发现有非法捕捞的行为,可拨打11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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