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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家人嘴馋深夜下河电鱼 刚捕完就被民警逮个正着
类别:鱼乐新闻|   来源: 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 |   时间:201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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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但就有这么一群人,因为嘴馋,在禁渔期内下河电鱼,结果被逮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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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但就有这么一群人,因为嘴馋,在禁渔期内下河电鱼,结果被逮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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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晚上8点左右,万州落凼新村的廖某和父亲廖某某在家吃过晚饭,父子俩坐在院坝上吹着凉风聊着天。天南海北地一阵闲聊后,廖某感觉自己的肚子又饿了,就想着弄点东西吃。这时,他想到自己前不久在网上购买的一套电鱼设备闲置在家中,一直没用武之地,便提议喊上自己的同学、岳父和舅子去河边电鱼。然后,做点夜宵,再整点夜啤,舒爽地度过这个夏夜。说干就干,廖某立刻打电话邀约同学蒋某、岳父文某、舅子文某某。三人也是一呼即应,带着电筒、水桶坐上了廖某的车,呼啦啦地到了大周双凤桥。

来到河边,五人分工合作,廖某头戴矿灯,身背电鱼工具,冲在最前面负责电鱼,廖某某和文某跟在他身后打着电筒负责照明。蒋某、文某某则手拿水桶走在最后,弯腰拾鱼。一群人在河边电得好不热闹。

就在廖某一帮人正在河里电着鱼的时候,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在万州区公安局熊家派出所的值班室内响起。“是派出所吗?在双凤桥的河边,有一群人正在电鱼,你们快去看一看。”一群众在电话里报警。接到报警后,熊家派出所民警立即驱车前往双凤桥。民警刚刚抵达,就发现廖某等5人正欢声笑语地准备驾车返程,便立即将车拦下。

经现场清查,民警在车内查获一套电鱼工具、电筒以及非法捕捞的刁子、鲫鱼等各类水产品10余斤。随即,民警将廖某等5人传呼至派出所接受讯问。面对证据,廖某等5人无从辩驳,当即伏法,并为自己因为嘴馋电鱼触犯刑法的行为懊恼不已。目前,廖某等5人均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醒:2018年长江禁渔期从3月1日至6月30日,禁渔期内任何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性手段非法捕捞的,触犯《渔业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广大市民切莫贪图小利而走上违法甚至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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