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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道县公安等部门联合打击一非法电鱼行为
类别:鱼乐新闻|   来源: 红网 |   时间:201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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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6月23日,湖南省道县河长办、县畜牧水产局渔政执法大队、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寿雁镇派出所等多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打击了一起非法电鱼行为。目前,相关违法人员已移交派出所作进一步审理。

6月23日,湖南省道县河长办、县畜牧水产局渔政执法大队、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寿雁镇派出所等多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打击了一起非法电鱼行为。目前,相关违法人员已移交派出所作进一步审理。


当天上午,道县河长办接到群众举报:寿雁镇唐家村洑水河段(将军坝)有人非法电鱼。该办迅速将线索通报了县渔政执法大队,渔政执法人员立即驱车赶往案发地,经现场察看发现共有5名涉嫌非法电鱼人员正在河中电鱼捕鱼。考虑到涉嫌违法人员多,容易逃脱,渔政执法人员当即向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请求警力支援,110指挥中心立即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并要求其马上出警。最终,在寿雁镇派出所强有力地协助下,将正在河坝上电鱼5人当场抓获,现场收缴锂电池一体机等设备,以及野生河鱼2.2公斤。

道县渔政开展“亮剑2018”专项执法行动来,全面落实河长制,严格禁渔期制度,创新渔政管理模式,提高渔政执法效能,完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截至6月20日,全县共没收超声波捕捞船1艘、大功率电鱼船2艘 、变频器4个、背包式电鱼机4个、移送公安机关1人,破坏“迷魂阵”7个、5600余米,大小地笼173个、2700余米。

道县渔政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善待鱼类资源,保护碧水蓝天,共建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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