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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钓鱼邀请赛2月1日正式开赛
类别:赛事活动|   时间:201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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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月1日重庆钓鱼邀请赛(10000元)一、主办单位:四川金龙鱼饵有限公司二、承办单位:重庆市钓鱼协会三、协办单位:沙坪坝区大学城钓场四、竞赛日期:2015年2月1日五、竞赛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垂...
2月1日重庆钓鱼邀请赛(10000元)
  一、主办单位:四川金龙鱼饵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重庆市钓鱼协会
  三、协办单位:沙坪坝区大学城钓场
  四、竞赛日期:2015年2月1日
  五、竞赛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垂钓中心
  六、报名办法:报名费200/人,限报184人
  联系人:吴庆:13608331291
  吴晓波:13808301927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30日
  七、比赛项目:
  (一)手竿(3.6米)钓对象鱼比赛
  (二)手竿(4.5米)钓混合鱼重量比赛
  八、竞赛办法:
  (一)在同一天的比赛中,每名运动员分别参加上述二个项目的比赛,每人每项比赛两场,每场比赛用时80分钟。
  (二)比赛分别在8个赛区循环进行。运动员抽签决定赛区。每场比赛前抽定钓位号,换位时听从指挥统一换钓位。
  (三)每个赛区为一个计分区,采用倒记分制,即成绩越好,成绩分越少,如:每组成绩第1、2名分别获得成绩1、2分,以此类推。
  (四)手竿钓对象鱼比赛以鲫鱼尾数为成绩依据;手竿钓混合鱼比赛以养殖鱼所有鱼种的总重量为成绩依据,多者名次列前。
  (五)在每项目比赛中,每个运动员的二场成绩分相加为该运动员的该比赛项目成绩分,成绩分少者优先,以此排定个人名次,如总成绩分相同时,第一副本分为单场分,第二副本分为鲫鱼总尾数或混合鱼总重量,优者列前;如果全相同,以抽签方式决定名次。
  (六)个人总成绩名次,以每运动员的各项总成绩分相加为该运动员的个人总成绩分来排定,总成绩分少者名次列前,如总成绩分相同,第一副本分为个人单项成绩分,第二副本分为个人单场成绩分,决定名次,优者列前。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冠军:10000
  亚军:3000
  季军:1000
  第四名:800
  第五名:600
  第六名:400
  第七至十名:300
  第十至二十名:200

  除现金奖励外,还有可观的物资奖励和抽奖(随后补充)


  十、报到: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5年1月31日
  报到地点:重庆大学城钓场
  十一、费用说明:
  (一)参赛队员往返旅费、竞赛期间食宿自理;
  (三)赛事组委会免费提供2月1日午餐及矿泉水
  (四)未办理《国家级钓鱼赛事运动员积分信息卡》的参赛运动员,须在报到时办理后方能参赛,每卡缴费100元。
  十二、裁判员:将选调国家级裁判员担任总裁判长和记录长
  十三、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四、本规程由大会组委会负责解释。
  比赛规则:
  本次比赛用帽子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参赛运动员必须在竞赛期间全程使用。比赛全程使用成都钓鱼人的饵料(比赛时统一发放),其他饵料严禁带入赛场。
  1、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按参赛项目检录抽签,确定第一场的钓位,钓位一经确定,不得私自调换,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
  2、单场比赛时间为80分钟。
  3、参赛钓具自备,手竿钓对象鱼尾数赛项目限用3.6米手竿一支(正负3cm);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项目限用4.5一支(正负3cm)。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杆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套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运动员必须手持钓竿手把垂钓。非比赛时间严禁线组入水。
  4、运动员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比赛,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钩尖的钩),钩数总数不得超过2枚。
  5、运动员必须挂立漂单漂正规抛竿垂钓,主线至漂尾长度不得长于50公分。除浮漂外钓组上不得有其他可浮于水面的辅助装置。
  6、比赛时间,严禁以任何形式交换或传递饵料。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所有的钓具任何部位不得沾带饵料入水,禁止毁窝。
  7、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应坚守自己的钓位,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当区裁判员确认;比赛期间禁止换人。
  8、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遇有危害比赛正常进行的情况出现时,裁判长有权提前终止比赛。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收竿将线组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为无效鱼。
  9、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原地等候计量,未计量前,不得提动鱼护,所有鱼获必须经过计量。对象鱼项目只计量对象鱼为有效鱼,混合鱼项目以养殖鱼鱼种为有效鱼。比赛成绩经本人和相邻运动员验证确认后,成绩方有效,成绩确认有效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10、比赛各场次间,运动员应带好各自钓具,听从号令统一换位。
  11、比赛中禁止喧哗,禁止在钓位上吸烟、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发声计时器及其它电子辅助设备。不得向赛池内泼水和乱丢赃物,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必将本钓位清理干净,离开钓位前必将当场比赛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品投放到指定地点或容器内,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12、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死鱼不计成绩,各种形式故意伤害鱼体者视为违规行为。
  13、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分界延长线范围内为准,钓位箭头延长线的正前方为中心垂钓点。手竿比赛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14、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听从裁判员的现场指挥。
  15、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1)警告。
  (2)罚加该场比赛成绩3分。
  (3)罚减最大一尾鱼并罚加该场成绩3分。
  (4)取消该场(项)比赛成绩。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场(项)比赛成绩。
  (5)取消全部比赛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总裁判长批准,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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