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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兰溪47名河道警长上线 电鱼毒鱼炸鱼一个都不放过
类别:鱼乐新闻|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   时间: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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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一定全力配合河长工作,打击非法捕捞,助力全市禁渔工作。”今天(6月14日)下午,兰溪市召开“河道警长”专题会议,下发了《兰溪市“河道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该制度从公安局内部上升到市级层面,进一步深化了“河道警长”职责,新增了禁渔工作相关内容,管理范围也从河道延伸到了水库以及小微水体。

“我一定全力配合河长工作,打击非法捕捞,助力全市禁渔工作。”今天(6月14日)下午,兰溪市召开“河道警长”专题会议,下发了《兰溪市“河道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该制度从公安局内部上升到市级层面,进一步深化了“河道警长”职责,新增了禁渔工作相关内容,管理范围也从河道延伸到了水库以及小微水体。

作为47名“河道警长”中的一员,游埠镇派出所所长陈小虎在大会上作的表态发言,获得了大家的点赞。

此次确定的47名各级“河道警长”,是根据兰溪河流现状和区域分布,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确定的。跨区域河道主要由市公安局领导担任“河道警长”,其他乡镇级“河道警长”主要由各辖区派出所领导担任。

作为辖区打击河道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河道警长被赋予了六种身份,分别是:服务党委政府与“河长”决策的参谋员,排查掌握涉水违法犯罪线索和不安定因素的信息员,协助调处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依法打击查处涉水违法犯罪的战斗员,开展辖区河道、重点涉水工程项目治安巡查的巡逻员和法规政策宣教和发动群众参与共治的宣传员。

尤其是在7月1日后,兰溪市内37条河道将被设为禁渔区,全年禁止一切渔业捕捞行为。兰溪印发《方案》并成立“河道警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就是以“禁渔”工作为重点,打击涉水违法犯罪。

在6月11日~30日期间,兰溪就将采取驻点蹲守与流动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范围各类水域开展常态化巡查整治,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无证捕捞以及使用、制造、销售、维修电鱼器具等禁用渔具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收缴的违禁渔具采取环保方式集中公开销毁处理。

“打击非法捕捞,将成为河道警长一项常态化工作,近期我们将组织开展禁渔工作集中行动,河道警长要主动配合属地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巡查执法,协同作战。”兰溪市委主要负责人说。

此外,除了47条河流外,全市134个水库和小微水体也将纳入了河道警长的管理范围。届时,“河道警长”的职责,将变的更加重要和紧迫。

事实上,早在2014年,兰溪就立足实际,针对全市47条河流,建立了河道警长制,实现了河道警长的全覆盖。

河道警长制建立以来,共处置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破坏饮用水源等涉水警情230余起,查处涉水行政案件21起、破获刑事案件19起、行政拘留29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9人,依法查处郑国良五金厂污染环境案、陈秀洪等人污染环境案件、王超群污染环境案等一批省、部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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