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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禁渔期捕鱼民警刚抓到一伙 指认时又碰到另一伙
类别:鱼乐新闻|   来源: 扬子晚报网 |   时间:201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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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8年6月7日下午,南京市雨花台公安分局板桥所接群众匿名举报,称有人在大胜关大桥旁河堤上非法捕捞,民警立即出警至现场,将两名正在拉网捕鱼的男子胡某、刘某抓获。6月9日,警方在带两人进行现场指认时,竟然发现就在指认现场不远,有两名男子又在拉网捕鱼,当场被民警带回所处理。目前,四人由于涉嫌非法捕捞,均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8年6月7日下午,南京市雨花台公安分局板桥所接群众匿名举报,称有人在大胜关大桥旁河堤上非法捕捞,民警立即出警至现场,将两名正在拉网捕鱼的男子胡某、刘某抓获。6月9日,警方在带两人进行现场指认时,竟然发现就在指认现场不远,有两名男子又在拉网捕鱼,当场被民警带回所处理。目前,四人由于涉嫌非法捕捞,均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6月7日下午2点多,板桥派出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大胜关大桥旁河堤上有人非法捕鱼的警情后,立即出警赶往现场,将两名正在拉网捕鱼的男子胡某、刘某抓个正着,民警当场收缴了两名男子的捕捞工具及非法捕捞的水产品,并将两人依法传唤至板桥所接受进一步调查。经审讯,男子胡某表示自己在老家养过一年鱼,前几天干活路过大胜关大桥旁,觉得此处是个捕鱼的好地方,被抓当天下午没有活干,想到自己从老家带来的捕鱼工具,一时技痒难耐就将自己的徒弟刘某叫上出来捕鱼,两人隔岸配合,利用拉网一共捕获鱼6.8斤,准备拿回家尝尝鲜,没想到就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民警对两人所用的非法捕捞工具和水产品进行清点,发现所用拉网均是三层丝网,网眼都只有6公分大,属于禁用捕鱼工具,捕获的都是每条不到半斤的小鱼,其中更有只有2厘米长的鱼苗。胡某和刘某都知道此时春末夏初正是鱼的繁殖期,不能进行水产品捕捞,但都抱着侥幸心理。

6月9日,民警带两人在大胜关大桥附近进行现场指认时,刚到达指认现场,就发现另有两人竟然在胡某俩人捕鱼的地方附近撒网捕捞,民警在现场收缴了捕网以及捕获的鱼苗1.8斤,将张某两人直接带回了所里处理。张某称,自己只是出于好玩的心理,在了解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后,后悔不已。目前,四人已被雨花台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不要为了贪图小便宜,实施非法捕捞行为。2018年南京禁渔期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区为长江干流、重要通江河流干流及淮河干流河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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