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被处罚一千元,没收电鱼工具。“有这么多钱,用来买鱼不知道能吃多久……”面对处罚结果,45岁的北盛镇人孙某后悔不已。
近日,孙某带着自制工具在永安镇狮子脑水库电鱼,被接到举报赶来的执法人员抓个正着。经核算,孙某电鱼1个多小时,捕获鲫鱼、鲤鱼等鱼类共10斤。因违反禁渔令,在禁渔期非法电鱼,事发次日下午,孙某被处行政罚款1000元,没收相关电鱼工具。
今年4月,孙某花了近千元购买逆变器、蓄电池等电鱼设备,又自制了电鱼竿、渔网等配套装备,还花费1200元请人制作了一艘小船。没想到费这么大劲做好装备后,却在第一次电鱼时就“栽了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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