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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禁渔期内顶风违法捕鱼 卫河等河道内私设地笼网
类别:鱼乐新闻|   来源: 平原晚报 |   时间:201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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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保护河道鱼类繁殖,按照统一部署,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卫辉水域全面禁止捕鱼。然而卫辉市农林局渔政股执法人员在近期的巡查中,不断发现境内共产主义渠、孟姜女河、卫河等河道内,竟有人私设地笼网(俗称绝户网)捕鱼。5月9日,渔政股执法人员对一批没收的地笼网进行了销毁。

为保护河道鱼类繁殖,按照统一部署,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卫辉水域全面禁止捕鱼。然而卫辉市农林局渔政股执法人员在近期的巡查中,不断发现境内共产主义渠、孟姜女河、卫河等河道内,竟有人私设地笼网(俗称绝户网)捕鱼。5月9日,渔政股执法人员对一批没收的地笼网进行了销毁。

当日下午,记者在卫辉镇国塔附近的卫河岸边看到,大量近期没收的地笼网,被渔政股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中销毁。

据卫辉市农林局渔政股负责人介绍,地笼网有十几米长,在水里用木棍固定两端,网内每隔一段距离就会设置正方形铁框,便于将网撑开,确保外面的鱼能够在鱼食的引诱下进网,最终被捕获。由于地笼网可以将水中的幼鱼尽收网中,对渔业资源破坏较大,被称为“绝户网”,属于违禁渔具。

“这种地笼网,一网能捕捞几十斤鱼类,设置时间通常在清晨和晚上。”该负责人说,捕鱼者每天早上会将捕捞的鱼类带到卫辉市场进行销售。在利益的驱使下,捕鱼者顶风捕鱼,甚至采用电鱼的方式捕鱼。

“我们虽然不断查收地笼网,但前面收,后面就又有人在水中放置。”渔政执法人员称,卫辉各乡镇都有河长制分包责任段,但却很少有人执行管理。

在巡视检查中,执法人员竟然有意外发现。5月9日,执法人员在查收孟姜女河河道内的地笼网时,在网内意外发现一种叫不出名的鱼类。这种鱼全身灰黑,长约七八厘米,鱼鳍很大,鱼尾呈圆形,样子非常好看。

随后,执法人员联系河南师范大学水产学院院长聂国兴教授。经鉴定,这种鱼是圆尾斗鱼。

“这是在卫辉市境内首次发现的圆尾斗鱼,说明我们的水质环境越来越好了。”执法人员说,如果不对这种违法捕捞行为进行打击,这种卫辉稀有鱼类将很快就会被捕绝。

渔政执法人员表示,禁渔期内,禁止一切违法捕捞鱼类行为,其中包括垂钓,他们每天都会进行24小时巡逻。据了解,在禁渔期、禁渔区内,对鱼类使用地笼网、拖网、迷魂阵等禁止使用的工具进行捕捞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根据《刑法》第340条的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渔政股负责人表示,他们近期将加大巡查力度,对违法捕捞者进行严厉打击。

卫辉市农林局渔政股举报电话:449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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