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每年2月至5月为禁渔期,由于再次期间时放苗期,根据法律规定,在此期间禁止从事任何捕捞活动。然而,仍有一些不法分子顶风作案,甚至采取电捕鱼的方式非法捕捞。近日,青浦警方在联合执法中,抓获2名正在电捕鱼的犯罪嫌疑人。
2018年3月12日8时许,青浦公安分局练塘派出所会同水上派出所、区渔政部门在青浦区练塘镇太浦河检查站附近水域联合执法时,发现一艘汽油机带挂机的小船正在使用逆变器、电瓶进行电力捕鱼,遂将船上2名犯罪嫌疑人徐某、朱某控制,并当场查获2只12V电瓶、1台逆变器、电线等作案工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徐某交代了其伙同朱某一同在太浦河检查站附近水域,采用电捕鱼的方式非法捕获55公斤水产品的犯罪事实。最终,犯罪嫌疑人徐某、朱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罪被青浦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正告:禁渔期内捕鱼严重影响生态环境,采用电捕鱼的方式捕捞甚至可能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青浦警方将继续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如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共同维护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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